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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4-11 点击次数:
一、引言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等,目前中国市场上的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混合动力汽车和纯动力汽车。
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废气排放量比较低,面对全球日益严重的能源消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新能源汽车是未来汽车产业的主导方向。
很多能源资源紧缺的国家,如日本把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制高点来考虑,国家从政策层面倾斜加强产业的发展。尽管我国传统汽车领域和国外相比还比较落后,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我们有机会与西方发达国家在一个平衡的层面上创新,我们和发达国家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即“弯道超车”。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应对节能减排重大挑战的需要,更是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二、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我国的新能源汽车政策,以2001 年开始依托国家“十五”期间的“863”计划电动车重大专项为起点;之后的“十一五”规划中的“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体系。自2004 年起,在国家的长远规划和能源政策中,多次出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其技术的发展的相关论述。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 年6 月17 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了界定,同年3 月出台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新能源汽车成为规划的热点,并计划在2011 年底形成50 万辆的产能,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2013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加快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我国主要汽车企业集团,上汽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长安汽车、奇瑞、东风集团等都在积极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意欲在即将崛起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分一份羹。同时,各主要汽车产地如北京、吉林、上海、重庆、广州、安徽等省市,纷纷制定和出台了本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鼓励政策,包括建立产业联盟、消费补贴、建立研发专项资金等措施。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划、各级政府鼓励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大大提速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虽然能给社会带来大大的好处,但是鉴于新能源汽车高投入、高技术和高风险的特点,其在初期阶段,与传统汽车相比仍处于劣势。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仍然进展缓慢,对于企业和消费者配置设施都存在问题。作为新兴产业,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其中最重要的是财税政策的支持,包括财政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
三、我国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
(一)目前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对于财政政策方面,2007 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业财政政策鼓励力度不断增大,可操作性不断增强,针对产业扶持到市场推动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准人管理、补贴政策、研发资金、示范工程等方面。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是从公共交通领域扩展开的,首先是2009 年1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通知》中,提出对公共交通领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进行补贴,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成长开辟了新天地;接着2011 年5 月6 日国务院安排200 亿元资金以贴息贷款的方式支持汽车产业的技术改进;最后, 2015 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发布了《关于2016- 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科学制定地方性扶持政策,和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除了对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财政补贴也纷纷出台:对消费者购买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售价扣减补贴后支付。
更多的扶持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比如众多消费者深刻感受的车辆购置税。我国车辆购置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14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公告,对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作出规定: 2014 年9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符合条件的纯电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电动车、燃料电池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前,该项免征优惠日期将延续至2020 年12 月31 日。
除了车船税,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150%摊销;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二)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实施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激励政策颁布后,对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带来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2011 年至2014 年期间新能源汽车销量共增长66604 辆,其中纯电动车较2011 年增长39469 辆,插电混合动力新能源车较2011 年增长27135 辆,特别是2014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74763 辆,比2013 年增长3. 2 倍。
其中纯电动汽车达到45048 辆,比2013 年增长了2. 1 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达到29715 辆,比2013 年增长了8. 8 倍。由此可以看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与国家财税政策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最近两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的成绩更是有目共睹:201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3 万辆; 2016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50. 7 万辆; 2017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77. 7 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到,在财政扶持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的创新的模式及理念正在冲击和重构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进一步顺应市场要求。
四、我国现行的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补贴方面,地方试点城市扶持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未
正式出台,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补贴地域不公平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扶持的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同时通知中提到: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该通知表面上是在消除地方保护壁垒,实际上30%的比例仍旧是在保护地方产业发展,设置地方保护主义。其次,补贴方式单一。新能源汽车产业财税补贴方式主要是为生产企业提供补贴,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补贴。再次,补贴环节有缺失。在该通知中指出只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才对生产企业予以补贴,所以主要侧重于销售阶段,而新能源汽车的特征之一是高投入—在研发阶段就需要大量的资金的投入,生产阶段更加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另外,财政补贴未涉及对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动力总成、配套电池技术企业的支持,对配套措施供应商业没有给予财政税收优惠,比如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不完善。
(二)税收优惠政策单一
2014 根据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日前发布公告,对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作出规定。根据公告, 2014 年9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符合条件的纯电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电动车、燃料电池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仅有车辆购置税免征。
五、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财税政策方面的建议主要有:第一,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生产和制造新能源汽车的企业间接给予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除了上述提到的对新能源汽车研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对生产新年能源汽车的专用设备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第二,增值税优惠。国家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关键性的、节能减排效益好的新能源汽车实行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第三,适当调整现行消费税的税率水平,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率,适当降低小排量汽车税率,以此形成消费引导。第四,将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动力总成、发动机等制造企业也纳入财政补贴的范围,改变我国目前只对整车制造企业补贴的现象。第五,逐步在全国实行扩大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地域范围,特别是偏远地区及农村更加需要覆盖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试点机制应尽快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将尽快解除。第六继续采取减免购置税,政府提供无息购车贷款,减免通行费、停车费等财税优惠政策。
相关配套措施方面的建议主要集中在充电设施方面,比如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鼓励公共场所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地方政府建议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还可以采用BOT的方式参与充电等配套措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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